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校信息 对外交流 优秀文章选登 协会活动图片 协会会刊   新课改专题     

 

山东省高级中学协会规章制度

会议制度

、根据协会章程,按时召开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年会和会员大会。 

    1、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,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年的3-4月。 

    2、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,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年的7-8月。 

    3、年会每年召开一次,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年的10-11月。 

    4、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,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换届时间,与年会合并进行。 

    5、会议由各地区的理事长校和常务理事校轮流承办,该地区理事校或会员校协办。 

    6、做好会议记录。  

二、会员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。各项会议召开前两周理事会应发出会议通知,必要时应提前发出预备通知,以确保会议按期举行。  

三、单位会员参加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理事长会和年会,应由校长出席,如遇特殊情况,应提前报告理事会并委派其他领导参加。  

四、各项例会必须建立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。 协会组织的其他研讨、培训、考察等项活动,可由校长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。

 

根据协会章程,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 一、单位会员的入会: 凡符合入会条件的高级中学,提交入会申请书,经理事会审查,即可入会。校长代表学校为单位会员。 现阶段,根据积极稳定发展的原则: 

     1、省级规范化高级中学,自愿申请即可入会; 

     2、市级规范化学校,自愿申请,经本地区常务理事推荐,即可入会; 

     3、一般高级中学,积极申请,经理事会审查同意方可入会。 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后,即由理事会向新入会会员校颁发入会认定书。 

二、会员单位的校长离岗后,如能继续为本会工作,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自愿保留会员资格,可为个人会员。 
荣誉会员按章程有关规定吸收入会。

 

关于会员交纳会费的制度

根据协会章程,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。  

一、 本会会员会费每年交纳一次;  

二 、经理事会研究和会员大会同意,单位会员会费每年度为1000元;个人会员每年度为10元。  

三、会费交纳一般在每年年会期间集中办理。凡因故没有在年会期间交纳会费的单位,应在该年度年底前,寄交协会财务会计处。 

四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  

五、会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协会应建立起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加强监督,管好、用好会费。

 

档案管理制度:

一、档案管理内容分类:

  1、会员登记表;

  2、会员名册;

  3、会议通知、简报、记要;

  4、协会工作计划、总结;

  5、上级文件、通知;

  6、专题研究资料;

  7、有关协会活动的音像、图片;

  8、贺信、贺电、发函及交流资料;

  9、国家科研课题资料;

  10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、验收材料;

  11、论文评选;

  12、考察、培训资料

  13、工作合同、协议;

  14、会刊资料;

  15、会议记录;

  16、会费交纳记录。

二、管理要求:

    1、材料齐备、规范、收集及时、分类存放;

    2、档案真实、准确、无误;

档案应有严格的传递、借用登记手续。

 

财务管理制度: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及协会管理制度,坚持原则,廉洁奉公,秉公办事。

二、根据协会的具体情况,合理使用好有限的资金,当好参谋,做好开源节流、增收节支工作。

三、负责处理各项会计事务,搞好会计核算,严格审核制度。做到编制凭证、登记账表准确,数字真实,及时上报。

四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支票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。

五、按照经济核算原则,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情况,科学有效的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。发现管理中的问题,及时汇报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六、参与固定资产的管理。对购置、调入、捐赠、调出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检查,完备手续,进行清查。

七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做好财务安全工作。妥善保管好重要票据、凭证、账簿、报表,并定期归档。

八、按时保证协会工作人员的劳务工资的发放工作和业务经费的核算。

九、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会费收缴工作,保证协会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十、做好财务审计工作,提供完整、准确的财务信息,定期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。

十一、及时主动的与教育、财政、民政等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,掌握信息,使协会工作顺利开展。

十二、协助做好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,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换证工作。

十三、协助领导做好协会其他工作。

加强会员学校自律的公约(草案):

     校长是学校的一面旗帜,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为加强山东省高级中学协会校长队伍的自身建设和自律,特制定本公约(草案)。

一、要树立坚定的信念。要把教育当成一种使命,重任在肩,责无旁贷。要有责任感,不断进取;要敬业爱岗,无私奉献;要执著向上,追求卓越。

二、要更新教育观念。要按照“三个面向”的要求,树立科学的教育观。要坚持以人为本,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,牢固树立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。

三、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。要把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创新人才,作为学校的培养目标。要做素质教育的实践者,要坚持德育为首,全面发展,注重创新,培养特长。

四、要做新课改的探索者和领头人。在新课改中要深入一线,深入课堂,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指导作用,探索总结适应新课改的管理模式,以把握全局,胜于管理。

五、要坚持依法治校。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,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执法,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的方针、法律和法规,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、法律和法规的行为。

六、要尊重教育规律。按教育规律办事、教书、育人。坚决反对和杜绝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目的,以牺牲学生健康为代价的加班加点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急功近利的摧残教育。

七、规范学校招生行为。招生不搞虚假宣传;不搞有损于兄弟学校或贬低兄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宣传。坚决反对为争生源,特别是争优质生源,按学生入学成绩或名次承诺、发放奖金的恶性竞争。

八、坚决治理乱收费现象。不违反规定扩大收费范围,提高收费标准;不以举办实验班、提高班、辅导班等名目向学生乱收费;高中择校生严格按省定标准收费,不乱加价。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和统一票据制度。

九、要尊重爱护学生。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和人格,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健康。不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;不辱骂、歧视学生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。

    十、要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。校长的一切教育行为对学校的工作有着现实、直接的巨大影响力。校长应是师之师表,要做到身正为范,身体力行,身先士卒。

 

     



协会地址:济南市经七路73号山东省实验中学 (250001)

电话:0531-86115789 86113289 传真:0531-86115789  站点维护:

协会邮箱:sdsgjzxxh@163.com 鲁ICP备06033854号